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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www.zyzgks.org.cn陕职鉴函[2015]6号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关于审定省直属国家职业资格
统一鉴定报名培训点的通知
省直属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培训点: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培训点(以下统称“统考报名培训点”)的管理,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推进全省统一鉴定工作向着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方向发展。经省中心研究决定,对全省统考报名培训点资格进行审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申报机构及时间
(一)申报机构:由省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批设立的省直属统考报名培训点。
(二)申报时间:2015年2月4日—2015年2月28日(节假日除外)。
二、申报资料
(一)省人社厅或教育部门审批的培训机构许可证正本及复印件。
(二)省民政厅审批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正本及复印件。
(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
(四)本机构开展的职业(工种)、等级相适应的师资队伍、鉴定场地、设备设施等基本情况(书面和电子版)。
(五)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陕西统考报名培训点基本情况登记表。
(六)填写统考报名培训点专兼职教师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表。
三、具体要求
(一)省直属统考报名培训点接到通知后,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按照相关要求,精心准备资料,按时上报。
(二)省中心将组织人员认真审核统考报名培训点申报资料,对审核中需核实情况的统考报名培训点,省中心将组织人员实地考察,经检查核实后确定取舍。对不符合要求的统考报名培训点,将取消2015年度统考报名培训点资格。省中心将审定合格的统考报名培训点,在2015年度统考报名工作开始前,通过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网站公告,只有在公告栏目中的统考报名培训点,才具有从事当年度的统考报名培训资格。
(三)统考报名培训点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资料,提供的资料要真实准确,各机构的负责人要高度负责,认真把关。凡因上报资料弄虚作假或超出规定时限的统考报名培训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
(四)从2015年起。省中心重申实行统考报名培训点资格年度申报制。即凡开展统考报名培训工作的统考报名培训点,需在本年度2月28日前,提供统考报名培训点申报资料(资料同上共6项)。省中心将根据审核结果,在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网站上发布合格统考报名培训点公告。凡没有列入公告内的统考报名培训点将取消该年度统考报名培训资格。
附件:1、《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陕西统考报名培训点基本情况登记表》.doc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